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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表彰“2023年教学示范观摩月”优秀示范教师与优秀组织单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9日  来源:



各学院及教学单位:

学校于2023年4月17日至5月12日(第9周至第12周)举行了“2023年教学示范观摩月”活动。活动期间,共有21个学院组织47名教师75门课程报名参加教学示范,来自20个学院的341名教师参加678门次的课堂教学观摩。通过后台数据整理,评出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谢军等23名教师为“2023年教学示范观摩月”优秀示范教师,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等10个学院为优秀组织单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示范教师姓名

示范教师所在学院

1

谢军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

海霞

土木工程学院

3

何志勇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4

雷兆虹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5

鲍海艳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6

危润初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7

尹国君

经济与管理学院

8

刘颖

经济与管理学院

9

李凤莲

经济与管理学院

10

黄灵芝

化学化工学院

11

马夏吟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12

樊哲琼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3

成茵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4

廖苗

马克思主义学院

15

钟芙蓉

马克思主义学院

16

黄莹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17

杜卫红

法学院

18

王寰

法学院

19

唐香南

外国语学院

20

钟桂蓉

外国语学院

21

孙文娟

外国语学院

22

向群

体育学院

23

李立平

体育学院

优秀组织单位: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

公示期2023年5月19日至5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电话:85258085。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