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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

材料学院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发布者:谭冰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10:07

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党的事业需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还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调动和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要求党员要做到:对群众政治上关心,工作上帮助,生活上体贴。主要体现在:及时宣传党的主张,虚心听取、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福利。

一、支部负责确定党群联系对子,明确责任人(党员)与责任对象(群众),每学年按人事结构作适当调整。

二、责任人向责任对象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并且帮助其了解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内容,使其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三、责任人及时了解责任对象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其思想工作,帮助其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四、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支部汇报。

五、党群联系工作作为考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民主评议中党员要作自我总结。

六、支部定期听取党员联系群众工作汇报,总支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党群联系工作,及时总结。

七、对入党积极分子做好重点培养工作。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