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明确工作目标。
二、党总支根据党员的工作表现和汇报内容,每半年至少同党员谈话一次,深入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并通过党员了解党内外人员对党总支工作以及对党支部和其他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对于党员的正确意见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实施。
三、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的活动,对于参加活动不主动、不积极、不认真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四、对调动工作的党员要按时接转组织关系。外出三个月以上的党员,开党员证明信;外出超过六个月的党员开正式组织关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8年10月18日